《孟子》公孫丑章句下·第三節(ji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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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臻問曰:“前日于齊,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;于宋,饋七十鎰而受;于薛,饋五十鎰而受。前日之不受是,則今日之受非也;今日之受是,則前日之不受非也。夫子必居一于此矣?!?/span>
孟子曰:“皆是也。皆適于義也。當在宋也,予將有遠行。行者必以贐,辭曰:‘饋贐?!韬螢椴皇??當在薛也,予有戒心。辭曰:‘聞戒?!蕿楸佒?,予何為不受?若于齊,則未有處也。無處而饋之,是貨之也。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?”
譯文
陳臻問道:“以前在齊國的時候,齊王送給您上等金一百鎰您不接受;后來在宋國,宋君贈給您七十鎰金,您卻接受了;在薛地,薛君贈給您五十鎰金,您也接受了。如果以前的不接受是對的,那后來的接受便是錯誤的;如果后來的接受是正確的,那以前的不接受便是錯誤的。老師在兩種做法中,總有一個是錯的?!?/span>
孟子說:“都是對的。當在宋國的時候,我準備遠行,對遠行的人理應送些盤纏。所以宋君說:‘送上一些盤纏。’我怎么不接受呢?當在薛地的時候,我聽說路上有危險,需要戒備。薛君說:‘聽說您需要戒備,所以送上一點買兵器的錢?!以趺茨懿唤邮苣??至于在齊國,就沒有說明什么用途,不說明用途卻要送錢給我,這是想收買我。哪里有君子可以拿錢收買的呢?”